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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促進轉型正義,民進黨提出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」,將在行政院下設置任務型獨立機關「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」,兩年內推動「開放政治檔案」、「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」、「平復司法不法、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」及「處理不當黨產」等四大任務。據了解,民進黨14日在黨政協調會議中確認草案內容,近日與社會團體討論過後,明天將在立法院黨團大會中通過,下周可望付委審查。至於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(簡稱促轉會)為何不設在總統府?民進黨人士說,為了避免總統有擴權違憲之虞,不希望讓社會有此感覺,且行政院才是執行單位。草案指出,促轉會隸屬於行政院,為獨立機關,未來推動四項子法:開放政治檔案條例、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條例、平復司法不法、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條例,以及處理不當黨產條例。根據草案,轉型正義要處理的時間,將回溯自1945年8月15日起,至1991年4月30日止。追查對象包含政黨、隨附組織和受託管理人。此條例設有凍結條款,生效後,有爭議的黨產將禁止處分、予以保全,意即不得轉售變賣。不過,黨費、競選經費的合法捐贈、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,則不在此限,處分後3個月內製作清冊,送促轉會備查。促轉會設委員9人,由行政院長提名,並各指定一人為主委、副主委,經立法院同意。且同一政黨的人數不超過3人,同一性別人數不少於3人。此外,立委、監委不得兼任委員。草案規定,促轉會在兩年內完成轉型正義四大任務,每半年向行政院長提出進度報告,若未完成,可報請行政院長延長,每次一年為限。草案也有規定罰則,若規避、拖延或拒絕調查,可罰3萬到30萬,可連續處罰。若毀棄、損壞或隱匿應該保存的文物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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